新闻中心
为90后创业助跑

发票只能对公转账吗?能不能付现金?千万别大意!

发布时间:2019/01/18       点击次数:317

开票一定要对公转账,能付现金吗?付现金符合“三流一致”吗?今天就带

大家一起来看看~



开发票一定要银行对公转账才行吗,不能付现金吗?



留言内容:

你好:我们向供应商购买材料,偶尔是用现金支付让对方“开发票”,而不是银

行对公转账可否?然后再让对方开收据且盖财务专用章作为证明我方已付现金的

凭证,如果不行,为何酒店行业就可以收现金开发票?我是问:开发票一定要银

行对公转账才行吗,不能付现金吗?

                               

回复内容:

您好,双方间款项支付方式暂无税收相关文件进行限定。应税行为发生确认纳税

义务时,销售方根据实际购买方的具体信息开具发票即可。 



收取现金开出的发票是不是变成资金流不一致。因为不是通过发票上的对公

银行转账



留言内容:

你好:发票三流一致:资金流发票流 货物流这三流要一致。可是酒店行业一般开

出增值税发票很多都是收取现金的。而不是根据发票上的对公银行转账。会不会

变成资金流不一致?该怎么操作?


回复内容:

您好,若酒店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发票时应根据实际购买方的信息进行填写,若

是现金支付而不是对公转账的,并不违背三流一致的原则。 



取现金开出的发票是不是变成资金流不一致。因为不是通过发票上的对公

银行转账



留言内容:

你好:我们向供应商购买材料一般情况下,是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来支付货款,偶

尔用现金支付让对方开收据且盖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可否?


回复内容:

您好,您款项支付方式不在我们规范范围,使用现金付款的,销售方也应据实开

具发票。


文件依据:一、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

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

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

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

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

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本文转自:xiaochenshuiwu 福建税务 


联系我们

电话: 18636865090    13613455563 

邮箱: KHZCKJ@163.com

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国际大都会中心广场第4幢A单元16层

01、 联系电话:  13613455563  
02、 联系电话: 18636865090 
03、 微信账号:  1361345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