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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时事新闻|​关于申报2021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点击次数:268

关于申报2021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晋政发〔2018〕28号)、《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补充规定》(晋政办发 〔2020〕2号)以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晋科创发〔2018〕80号)的规定,我区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政策导向

    (一)突出转型发展导向。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聚焦我省转型发展,注重提名支撑“六新”突破及解决我省十四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关键技术难题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科技成果的实践***和应用导向。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着眼于科技成果的产学研用,注重提名向产品和现实生产力转化、把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切实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把******论文写在企业生产线上,写在先进工艺流程中,写在优质产品里。

    (三)突出问鼎科技前沿导向。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科技成果的前瞻***和引领***,注重提名在科技前沿领域“卡脖子”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科技成果。鼓励科研人员瞄准******前沿,敢为人先,敢于“幻想”,敢于“天问”,持之以恒,勇攀科技高峰。

    (四)突出兼容并包导向。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强化兼容并包,注重提名生产一线、田间地头等基层科研人员通过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切实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重大问题的******科技成果。鼓励百花齐放,强化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协同创新,激励基层一线掀起创新高潮,引导科技创新涌现不同的学术类型。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范围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范围包括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共6类奖项。被提名的个人应当热爱科学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学风正派;外国籍人选应当长期对华友好。

    1.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

    该奖项授予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家,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和企业优势,推动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籍人选应当热爱祖国、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外国籍人选应当对华友好,具有良好声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引领改革、担当作为,奋战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促进我省相关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4)成功引进我省急需紧缺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引进团队的水平处于全国同类领域领先水平;

    (5)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创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在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6)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带动相关战略***新兴产业(园区)的形成与发展,为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自然科学奖

    该奖项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已在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或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引起了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注重成果的原创***、公认度和科学价值等,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

    3.技术发明奖

    该奖项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其核心技术应当已获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授权,且仍在有效保护期内。只取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不能提名技术发明奖。

    4.科学技术进步奖

    该奖项授予在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大工程及管理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行业准入方式,并已通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或行政审批的科技成果,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技术标准等。

    (2)已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且仍须在有效保护期内。

    (3)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

    (4)执行******或省部级科技计划,按规定采用验收方式,由下达任务的部门组织,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所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并做出了正式验收结论的科技成果。

   (5)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提名范围限于已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科普音像制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和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及科普翻译类作品等暂不列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奖励范围。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同时具备创新***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5.企业技术创新奖

    该奖项授予研发投入力度大,具备优良的创新环境和鼓励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自主研发能力强,持续发展能力强,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为山西转型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该企业应当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年度未出现严重亏损,且未出现偷税漏税以及重大质量、******、环保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科学技术合作奖

    该奖项授予通过广泛开展科学技术合作,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向省内的个人或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果显著,为促进山西省科学技术与省外、境外的交流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国外、省外、省内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该奖项须由省内个人、组织牵头,和省外、境外合作的个人、组织联合申报,并提供与省外、境外的个人、组织产学研合作的相关证明。单项奖中,省外、境外个人和组织数量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二)提名条件

    提名必须符合《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查新、检索报告要求

    (1)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须出具在半年有效期内的国内外科技查新报告(2020年9月15日(含当日)以后出具的报告)(建议由******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具体名单见省科技厅网站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专题)。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还须提供论文收录及他人引用情况检索报告(建议由******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

    2.项目成果应用要求

    (1)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须经过两年以上的正式应用和实施(整体技术应用时间、科普作品公开出版时间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含当日)),并在所附应用证明材料中予以明确说明。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还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复印件(发明专利包括权利要求书首页及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和知识产权有效保护期内的证明材料。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文、专著须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两年以上(公开发表、出版时间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含当日)),且须提供论文、专著被正面引用的密切相关部分的复印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得到应用的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

    (3)提名项目出具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证明材料须和提名书中所填写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技术***能指标、应用引用情况等数据相符。应用证明中应用项目名称、应用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应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用起始时间、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须填写完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包括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有经济效益的须同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3.项目完成单位、完******员及其排序要求

    (1)项目完成单位、完******员须对项目做出实质***贡献,并按照贡献由大到小排序,原则上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或验收证书、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相符。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若代表***论文、专著的******作者、通讯作者在提名时未列入主要完******之列,须由该作者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并签字、摁手印。

    (3)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相关知识产权若有两个以上发明人、设计人或培育人时,提名时未列入完******之列,须由发明人、设计人或培育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并签字、摁手印。

    4.项目完成单位、完******员调整或变更要求

    对完成单位、完******员及其排序与所附相关证明材料不相符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详细说明完成单位或完******变动的合理理由,并经所有利害关系人签字、摁手印,所有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完成单位名字变更的,除提供相应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外 ,还须提供有关变更手续的复印件。

如确因相关利害关系单位、利害关系人在省外、国外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盖章或者签字,需单独提供相应声明,说明相关原因,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完成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以及******完******签字、摁手印。该声明具有追溯力,盖章或者签字的单位、个人应对声明负完全责任。

    5.项目受理后提名材料将不得修改,形式审查结果公示结束后不得要求退出评审

项目一经受理,项目提名材料将不得修改,形式审查意见将带入后续评审中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能参加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在提名材料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须在形式审查结果公示结束之日前(含当日),由提名者以书面方式写明退出评审理由,并由提名专家签字或者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提出,其余时间不得要求退出评审。

    6.项目不得提名的情况

    (1)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员等方面存在争议。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未获得许可。

    (3)涉及国防、************等涉密项目。

    (4)列入******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未整体通过验收。

    (5)同一技术内容重复提名参加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评审。

    (6)作为项目******完******同时被提名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人选)。

    (7)参加过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项目(2020年度形式审查不予通过的项目除外)。

    (8)项目完成单位与完******员调整但无证明或项目完成单位与人员调整有证明但不符合前述“二、(二)4.”中“项目完成单位、完******员调整或变更要求”。

    7.科研诚信要求

    对被提名者开展科研诚信审核。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在已获得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中使用过的知识产权、论文论著等印证材料,不得在此次报奖中重复使用。

    (三)提名程序

    提名采取网络提名加书面提名的方式进行。

    1.提名申请

    请各报奖企业填写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综改区创新发展部。我部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申报企业,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放提名号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18:00。

    2.提名公示

    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和企业需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所在单位、利害关系人所在单位网站或者公示栏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未处理完毕的,提名材料不得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材料、多媒体汇报材料、公示材料、专家回避申请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在提名书内)等。书面提名材料与网络提名材料须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书面提名材料

    全套书面提名材料需胶装成册,一式2份(提名材料除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及论文可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为原件);科普项目须同时报送其******版本的科普作品(图书或电子出版物)样本1套。

    (二)多媒体汇报材料

    所有提名项目均须提供多媒体汇报材料——含配套音频的PPT电子文件(时长严格控制8分钟以内),刻录光盘2份(粘附在提名材料中)。

    (三)公示材料

    所有提名项目须统一出具提名项目公示无异议的证明。

    (四)专家回避申请材料

    提名项目对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可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一式2份,格式见《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原则上只限评审专家与被评审的候选人、候选单位或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并在提名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学术观点不同、同行竞争等不得作为申请专家回避的理由。专家回避申请材料需******完成单位和******完******盖章签字后,与提名材料一并报送。

四、提名时间要求

    (一)网络提名系统将于2021年4月15日8:00开通,综改区网络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6月3日,请各提名项目和企业合理安排网络申报时间。

    (二)书面提名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各报奖企业将全部书面提名材料统一报送到综改区创新发展部,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6月9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提名要求详见《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及其它有关材料均可从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中“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专题”栏目(网址:http://kjt.shanxi.gov.cn/kxjsjltjzt/index.jhtml)中直接下载。

    (四)提名系统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

联系人:师雯雯

联系电话:0351-7562715

    (二)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联 系 人:刘丽焘 郭鹏程   

 联系电话:0351-4062344,18613512396

    请参与提名工作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及本通知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准备提名材料。

    附件:《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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